法律
江蘇公務(wù)員考試法律知識之憲法——特別行政區享有的自治權(15)
http://wap.cqfhp.com/ 2012-11-21 來(lái)源:江蘇公務(wù)員考試網(wǎng)
十五 特別行政區享有的自治權
1.行政管理權,特區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特區行政事務(wù),處理有關(guān)對外事務(wù),維持社會(huì )治安;
2.立法權,特區可以制定在本地實(shí)施的法律,但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(huì )備案,如法律被發(fā)回則自然失效;
3.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,但對國防、外交等國家行為無(wú)管轄權;
4.自行立法禁止叛國、顛覆國家等的行為,自行禁止反國家組織或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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